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5-01-04
日前,广西住宅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揽试点开展的辅导定见》,清晰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畴力推总承揽形式。往后广西出资规模较大的政府出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和选用装配式制作的项目,建筑规划企业都将本着质量定心牢靠、功率优先的准则,优先采取了工程总承揽形式。
据了解,往后工程总承揽方和建筑规划企业可依照分级累进法分获40%-60%的工程总承揽项目结余资金;总承揽企业和建筑规划企业将公平合理分管危险,建筑规划企业需求工程总承揽企业出具履约担保的,需向工程总承揽企业出具不低于履约担保金的付出担保。试点阶段的工程总承揽投标人宜一起具有规划和施工资质,且不能是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项目办理单位。
工程总承揽是指从事工程总承揽的企业依照与建筑规划企业签定的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收购、施工等施行全过程的承揽,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担任的承揽方法。2016年,广西成为全国施行工程总承揽试点的8个省区之一。到2016年年末,广西施行工程总承揽形式的项目累计有214个,项目出资348.95亿元。(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李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