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3-10-07
本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规模:1、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 拟入围20家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适用于产发集团范围内(含本部及各级公司) 非公开对外招标的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客户的真实需求书。2、服务期: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管理和 更新,入库供应商需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3、品质衡量准则:满足国家、天津及滨海新区(001)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001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 工商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 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 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的原件或 复印件加盖公章。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8.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7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 (1)可现场或邮箱线(法 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打印加盖公章、扫描发至邮箱,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办理相关事宜。文件逾期不售;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