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23

  渭南高新区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已由渭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渭高审发【2023】7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申请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渭南高新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立德项目咨询集团(陕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渭南高新区,恢复保护范围有辛市街道、龙背街道、信义街道、阳曲街道。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渭南高新区境内15.23万亩农田区涉及的排水(碱)沟道进行恢复治理及生态综合整治,最重要的包含:沟道清淤及边坡改造工程、沟系建筑物改造工程、田间沟道系统恢复工程、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3.1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资质证书:A+B。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有效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

  3.3申请人基础信息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基础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可查询。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允许超出2个。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3月23日09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 )等媒介公开发布,请于2024年03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 )填写网上信息。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持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于2024年03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8日17时00分,到西安市未央区欧亚大道3639号,丝路国际创意梦工场4号楼605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在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前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依林园)。

  10.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申请文件文件递交时,所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公司名称、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关信息)与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否决投标的后果自负。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通过初步评审、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欧亚大道3639号,丝路国际创意梦工场4号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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