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双方起纠纷 工程交给个人做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分包

作者: 安博中国官网 发布日期:2024-01-16

  (记者 张孝鹏)跟着广东电白高新建筑产业化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东电白”)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项目干活,完工后劳务费却一直没给发,这让王先生等人十分郁闷,“找了他们很多次了,经过协调同意给钱,还写了承诺书,但是他们却没信守承诺。”王先生说,他们是跟着一位姓姚的老板干活,但是并没有签订过任何形式的劳务合同或者协议。该姚姓负责人证实该事,但表示未能给王先生等人发放劳务费的原因是他们干的活儿有问题。并且,该负责人还表示他并非广东电白工作人员,“我是以个人身份和他们签订的分包协议。”

  王先生告诉信网,今年6月中旬,经朋友介绍他们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项目干水电安装工程。“当时去的时候说是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活儿干一半钱结一半。”王先生说,但实际开始干活后,他们发现对方并未如期付款,“直到7月底这个活干完了,他们一分钱都没付给我们。”这让王先生很是郁闷,“钱其实也不多,大概9万块钱,都是劳务费。”

  工程结束了,工资却没有给发放,王先生等人就去找负责人姚先生,“他的说法很简单,就是没钱,付不了。”王先生告诉信网,他的情况还并非个例,在这一项目干活的多个班组工资都没给发放,“后来我们就一块找,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他们同意给钱,还写了承诺书,但是并没有信守承诺。”王先生说,经协调,姚姓负责人向他结算了一万元的劳务费,但是剩下约8万还是没信了。

  同时,王先生还告诉信网,他们并不曾签订过任何形式的劳务协议或者承包协议。

  为了解此事,通过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信网联系到姚姓负责人。“他们活干得不行,很多地方需要维修。而且这个工地上的事儿很乱,一两句话说不清楚。”该负责人证实王先生等人有劳务费用未发放一事,但表示是他们“干得活儿不行”,通过不了验收。

  那王先生等人是否曾签订过相应的劳务协议或者承包协议?该姚姓负责这个的人说没有,并且,他还表示,自己也是以个人身份与广东电白签订的分包协议。“我不了解这一个电白公司的全名是什么,我只是和他们签了个承包协议。”他说。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信息,信网也联系到了广东电白,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核实后表示,他们确实负责该项目,但是,对于王先生等人被欠薪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称需要核实之后才能答复,但是截止发稿,该司未答复。

  信网还联系到该项目的项目部,接线人员先证实了王先生一事,后又表示须进行核实。信网也曾提出,姚先生以个人身份与该项目分包方再签订分包合同,此举是不是合乎法律?该工作人员表示须核实后一并答复。但截止至发稿,该工作人员未答复。

  那么,以个人身份与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此举合法吗?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说,这并不合法。“把工程交给个人来做,肯定不合法,这可能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分包了。”该工作人员说。信网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也了解到,该法中明文要求,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同时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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