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弃物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5-04-05

  586.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64.76万元,设计费为22万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 技术上的支持:云南省电子化投标咨询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服务电话,在线服务。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

  招标内容:完成红星财富中心写字楼部分楼层消防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改造期全过程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结合限额设计做优化调整,主导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结构鉴别判定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完成消防图纸的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及施工图预算、设计成果的评审、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后续服务及其他相关工程图纸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建设过程中解决设计遗留问题、施工期间提供现场配合服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通过相关审批及技术审查。 2、完成本项目所涉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2)经鉴定后需做加固的区域加固施工;(3)经确认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消除现有消防安全隐患;(4)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5)负责改造实施后的装修恢复、墙面平整等复原工作;(6)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7)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竣工图编制工作(8)配合招标人办理负责消防验收备案工作。(9)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完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档案归档等服务;(10)负责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工程保修工作;(11)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联合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且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法律和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项目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设计方须提供)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②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在建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3)拟派往本项目的实施工程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资料真实性承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如:业绩、人员等)均需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的权利。若发现弄虚作假、相关证明材料与实际不符,将上报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 5、其他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廉洁自律; ②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均不得更换;③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④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⑤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中编制的进度计划及劳动力需求计划为即为实际进度计划,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保证施工进度,并严格按照劳动力需求计划拟派有关人员”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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